淫荡的明星就要接受被恶搞的命运吗?
2008-03-08 21:54:42.0
陈冠希淫照事件爆发,张粕芝接拍洁乐阴广告。
一夜之间,恶搞张粕芝洁尔阴广告的短片,在各大视频网站上走红,点击率已到几十万之多。
可怕!

只听一个女生用嗲得出水的声音说道:“我的生活需要男人。一个不够,我还要。这个男人不是男人,我只爱自拍的男人。选男人要认准哦。好男人陈冠希,专业自拍20年。”
这无异是对张粕芝及陈冠希的诽谤和侮辱!

如此恶搞是不道德的,也是不合法的。

有人说,张粕芝很淫荡,陈冠希很下流。
不错,他们的行为虽然不齿,但并没有违法。
相反,在陈冠希淫照事件中,最淫荡最下流最卑鄙并不是事件的主角,而是哪些传播他人稳私的人。
陈冠希、张粕芝之流虽然做了,但没有拿到社会上来传播。
他们是你情我愿,两情相悦,是属于合法隐私。
相反,那些以淫照为要挟,拿出来传播、赚钱的人或者公司,才是淫照事件中的罪魁祸首。
紧紧抵住他人的软肋,用尽各处手段进行宣传、诋毁,其行为之下作,思想之阴暗,居心之卑鄙,比淫照主角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那个发嗲的女生,你记情楚了,你还很年轻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不妨换位思考一下,假如你是张粕芝,已成婚育子,被如此的恶搞,又作何感受!

张柏芝很性感,
张柏芝很开放,
张粕芝很风流,
张粕芝很淫荡,
那都是婚前的事。
不论是道德上,还是法律上,
她没有被恶搞的义务!
网友没有恶搞的权利!
淫荡不能成为网友恶搞的理由。
或者说淫荡的明星也没有义务来承担网友的恶搞。

对于别人,我们可以评论,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但不可以诽谤,不可以中伤,不可以破坏人家的家庭。
什么事都要有个限度,难道非要闹得鸡犬不宁,家破人亡,你们才会收手吗!
在此忠告那些恶意中伤、肆意诽谤者,请你们好自为之,多关心国家统一,少破坏他人家庭。
等到惹下官司的时候,再想置身事外,恐怕已经来不及了!
文章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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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D
2008-05-09 16:58:01.0

2008-04-06 06:37:31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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